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江苏南京督促零售药店严守“三关”助力疫情防控 江苏认真履行防疫各项规章!

江苏南京督促零售药店严守“三关”助力疫情防控 江苏认真履行防疫各项规章

时间:2025-05-12 18:58:24 来源:墨韵书庭 作者:百科 阅读:833次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为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三关用械质量安全,江苏贯彻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南京近日,督促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在做好春节前药械监管工作的零售同时,督促辖区零售药店严守“三关”助力疫情防控。药店严守疫情

督促企业严守“主体责任关”。助力1月12日下午,防控建邺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128家零售药店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推进会,三关分管领导会上要求企业负责人切实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江苏认真履行防疫各项规章,南京做好员工个人防护、督促营业场所定期消杀、零售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以及核酸检测,药店严守疫情确保所有药店出现疫情传播现象。助力会后,药械科负责人现场要求每家药店负责人在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承诺书上签名。

督促企业严守“进门关”。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重点在于“核查”与“防止聚集”,督促药店设置防疫工作人员通过进门测量体温、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筛选出与疫情有交集的人员,落实“早报告”制度。门前设置“一米线”有效防止聚集,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对于有健康码异常或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立即登记上报;禁止销售给体温≥37.3℃的顾客,并告知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督促企业严守防控药品“销售关”。零售药店从严落实药械质量安全责任,合法渠道购进疫情防控药品,切实满足市民用药需求的同时,“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落实抗病毒、抗生素、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销售。零售药店药师对购买“四类药品”应当认真做好药事服务,及时掌握顾客用药信息,及时登记入录系统供疾控工作人员筛查,充分发挥好药店“前沿哨点”作用,有效助力辖区疫情防控。

下一步,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将从严督促辖区内零售药店企业做好实名信息登记销售工作,筑牢疫情防控的安全防线。执法人员对药店的执行情况,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信息登记报告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坚决零容忍、一律停业整改。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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